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
1.訓練目標
提供「以病人為中心」及「整體牙科治療」觀念,建立系統性的牙醫師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制度,使牙醫師熟悉一般牙科疾病之診斷及治療、培養具有獨立作業能力、能清楚判斷獨立負責治療、安排會診或轉診之全科牙醫師,進而提升全國牙醫師畢業後之訓練品質及成果,培育優秀牙醫人才,以增進醫療品質。
2.訓練項目
以病人為中心,強化整體牙科治療、一般臨床技術、獨立執業之負責牙醫師應具備的管理能力與轉介能力等五大方向發展,以及七項能力範疇:(1)職業價值、態度、行為和倫理(2)醫學科學基礎知識(3)溝通技能(4)臨床技能(5)群體健康和衛生系統(6)資訊管理(7)批判性思維與研究等。
3.訓練課程
■第一部分:「50小時基本訓練課程」,包含包括醫學倫理、法律與醫療爭議、實證醫學、感染管制、急救訓練(ACLS)、醫療品質、病人安全及口腔醫務管理、病歷寫作、衛生政策、健康保險、健保事務及轉診處理及口腔病理診斷。
■第二部分:「18個月必修課程」,包含一般牙科全人治療訓練、社區牙醫學、口腔顎面外科及急症處理訓練。
■第三部分:「6個月選修課程」,包含包括口腔顎面外科學、牙髓病學、牙周病學、補綴訓練/贗復牙科訓練、兒童牙科訓練、齒顎矯正訓練、牙體復形訓練、口腔病理訓練、一般牙科精進訓練/家庭牙醫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