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訓練
1.目的
因應衛生福利部『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院際合作聯合訓練執行,特訂定作業辦法,以作為代訓外院符合本計畫訓練資格人員之依循。
期透過院際間合作,著重實務性、前瞻性與進修性之醫學技能訓練內容,在臨床指導教師的指導下,依計畫分階段訓練紮實的臨床專業技能,併培育其人文素養及自我的成長,以達全人照護的醫療目標。
2.代訓對象
符合『教學醫院教學費用補助計畫』二年期訓練資格之人員。
3.申請及受理
■請於訓練前一個月備函說明訓練項目及內容,並由委託代訓機構負責人推薦,並檢附代訓人員申請表、代訓切結書及代訓者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醫學教育研究部提出申請。
■由醫學教育研究部受理並審查資格,會簽訓練單位視實際訓練容量核定收訓與否,核准後再另行文回覆後實施。
代訓申請表代訓切結書